本报讯(记者 高枝)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,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(草案)。除审议市人大常委会、“一府两院”以及计划、预算等六项报告外,还将进行选举事项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市政府领导班子以及市监察委员会、市“两院”主要领导将于本次会议选出。会议将于明年1月24日召开。
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(草案)
1、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
2、审议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
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
3、审议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
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
4、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
5、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6、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7、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委员,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、副市长,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,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通过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的人选